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4-07-14 16:22:44
活着读后感15篇

活着读后感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读后感1

第一,对于那些觉得死比活着快乐的人,我想他们看过这本书就觉得。富贵死了可能会更幸福,更舒服,更快乐,很多很多的更。但是我却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活下去,即使你没有希望,即使你没有别人那么幸福,那么舒服,那么快乐,很多的那么那么,但是鞋只有穿的人才知道适不适合,舒不舒服,喜欢不喜欢。喜欢死的人去死吧,喜欢或者的人活出自己的天,自己的地吧。人总喜欢给其他生物加些感情色彩,包括给其他人,觉得竹子,那么有骨气,觉得兰花那么君子,觉得苍松那么俊挺,觉得熊猫憨厚,觉得狗狗诚实,觉得人残忍,罗列下去,能有很多,但是这些都是物体要表现的自己么,竹子表达过它有骨气么。还是人觉得而已,狗告诉你他诚实了。还是人把狗的特质叫做诚实。我们总觉得别人多幸福,觉得别人多悲催,那只是你脑子的生物反映,他们多悲催,他们多幸福,你不知道,你也不懂,你只是觉得如果把你放在他们的位置,你会幸福,你会悲催而已。多想想自己,因为你不是那么容易能懂一个人。

第二,生死离别,是一个人一定要经历的,或者自己先走。或者别人先走,我们不会一起来,也不会一起走。但在我们还能看到对方,还能照顾对方的时候,我们要努力付出。对朋友也好,对爱人也好,对亲人也好。算算你每一天付出了多少。他们喜欢么,明天你又要怎样付出他们才能更开心,你的内心又会更舒坦。生死,都是那么的不可预计,快乐悲伤从来不等谁,不为谁而快一分,慢一刻。当你想要追求,就努力吧。因为明天你可能就。。。

第三,时间,最难以捉摸的手。富贵经历了他爹,他女人,他女儿,他儿子,他女婿,他外孙的离世。。这不只是痛一个字能形容的,更不能拿失恋来比较。而现在的男人,女人最痛苦的事情大多都是失恋二字了了。那只是一个和你几年,十几年的人。。难道他们比和你一起几十年的人还让你无法释怀,无法解脱么。。富贵每次的苦楚,时间这只手一定是慢慢的调慢发条,让富贵或默默痛苦,或流泪,或嘶喊,或咆哮,或慢慢的爬起来,或重重的摔倒。但是他还活着即便是他最后的亲人走了,他也依然的活着,只身对抗时间之手的捶打,即使趴下也依然蓄力爬起。再苦,再难,再悲惨,都像一个巨人孤独的对抗,孤单的转身抽泣,但每滴泪水都更坚定他对抗下去的意志。时间走过,往事种种就是一段或酸,或甜,或苦,或辣,或咸的文字。原来时间的手只是再考验我们,让我们更明确自己的路,自己真正要的路。

第四,最后陪富贵的是一直上了年纪的牛。他们相依为命,富贵很坦然,很淡然,很悠然的活着。虽然身边只有一只牛,再无其他亲人。但是富贵还是在务农,用自己的力量活着。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生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他没思考过为什么要活下去,但他依然和他的牛一起赚钱,吃饭。只是为了活着,活下去。当然也许他也想过,我不知道罢了。太多的事情太复杂了。以至于我们找不到答案,但是跟随自己的本性走下去,未尝不是一条很好的路。人的一生就是错,对,循环的过程。能想明白的要想,想不明白的就让时间的手告诉我们答案吧。

活着读后感2

说来惭愧,身为一名文院学子,我看过的主流文学作品真的可算是少之又少。因为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余华的这本《活着》,原意只为消遣,未曾想竟是欲罢不能。花了两个半小时,一口气从头读完尚不过瘾,又将其中精彩片段反复咀嚼,就连作者所书的三版序言也被我一字不落地看完。

余华何其残忍,他将小说取名为《活着》,但是小说里的人物,福贵所有至亲至爱,却在苦难无奈的生活中一一死去,猝不及防。余华实在是一个很冷酷的作者,他总是从喜悦与美好的生活状态写起,在我们的心被温情治愈,觉得如此生活下去也算安稳的时候,他在作品后面发出一声冷笑。他毫不留情地让我们看清生活的残忍、生命的脆弱,让我们把对幸福的要求一再放低,让我们的原则一再退让,让我们见识到什么叫做退无可退。

故事最最开始的时候,福贵是村子里最有钱的少爷,他过得肆意,读者在看得时候不免连连摇头——这不成器的主。于是余华大笔一挥,少爷因赌博破产,老爷受打击过大,突然去世。这便是福贵坎坷一生的第一个苦难,只是一个开始。被征兵,历经千难回来后活泼可爱的女儿已然因为疾病哑了,母亲离世,家里就靠妻前前后后忙着。但也有欣慰,儿子已出世了。

福贵已经回来了,家里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那时候我这样简单乐观地想着。

而余华真正的残忍在这里却开始慢慢显现。

有庆是第一个死的。死因那么可笑——抽血过多。前一刻我们仿佛还看到这个男孩忙碌地上学放学割草喂养,忙碌地在辛苦的生活的男孩简单的喜悦中追求平衡,下一刻,他突然躺在冰凉凉的医院病床上,留下一室冰凉。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有庆的死那是死亡的开始,这个家庭仿佛受到了最恶毒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所有福贵在乎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节奏那么快,当我刚要缓一口气时,又一个噩耗传来。我不知道这接二连三的死亡到底要怪谁,抑或是真的源于这个家庭恶毒的诅咒?我不知道。看完全文,我的心就像是在酸水中浸泡过,涩涩酸酸,欲哭无泪。想要呐喊:不,福贵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但——呐喊无声。福贵只是那个贫苦愚昧年代生活着的人中一名普普通通的一员,我知他过得坎坷,却也知他绝不是最悲惨的那一个。以前也曾听说那个年代的残酷,但是这是第一次真切地看到一个人的命运可以无力到这样的地步。

于是感动之余不免有一丝庆幸。庆幸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庆幸之余又是羞愧,福贵那样苦难残酷的生活都没有打垮他的意志,就算生活只剩下他和那头也叫福贵的牛他依然活得乐观,反观自己,不愁吃穿,亲朋好友俱在,一旦遇到一点点不如意便怨天尤人,痛斥命运的不公,为赋新词强说愁。看完全文之后再次想来,真是惭愧到无以复加。这种生活状态,真的能够说是一个具有健全人格之人的生活状态吗?

人究竟可以承受多大的苦难?我不知道。但是我们能做的只有活着而已。

活着读后感3

昨夜西凤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流动的生命,流动的激情,蹉跎的岁月,易逝的青春,蓦然回首,消失殆尽。

留下一分钟思考,人生的目标是什么?留下一分钟领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感慨,人生的价值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探索,人生的真谛是什么?留下一分钟,细细咀嚼“人为什么活着?”或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分为四大类: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而现在的我们涉世未深自然是属于最低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都是 ……此处隐藏12250个字……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得:“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内容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却又出乎情理其外,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也许他是不孤独吧,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活着读后感14

一直以为读一本书会要好长时间,哪知道只是自己不愿开始的借口。生活中好多事情都是这样,常常想着去戒烟,也清楚吸烟的害处,不过是过了一下嘴瘾,便浪费了钱,便伤了身体,说是愁苦太多,无处释放,在我用了两个小时看完《活着》之后,感觉都是懦弱的人自找的借口。经常听各个老师说让我们多看看书,而且想到自己从小便没有养成看书的习惯,每当自己要写点东西时就想到去读书吧,词汇实在是太匮乏,无法用恰当的词汇去表述自己想说的话,每每写作起来便觉得技巧手法还停留在中学生,所幸五一小假期,在自己的计划表里面加了每天一小时阅读的安排,也咬牙坚持了下来,刚刚开始时觉得《活着》这本书应该会看一个星期吧,哪曾想两个小时多一点就看完了。有些明知道有益的事情却一直迟迟未做的还是勇敢点吧。

开始看书,觉得有点无聊,剧情看不下去,进不了脑子,自然难受。可是今天看书时,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不觉得难熬。看到有庆死的时候,终于知道了高三同学是为何也会哽咽落泪,为何向我推荐,看了真的特别难受,喉咙里如哽着石头,咽不下吐不出,眼泪却一直嘀嗒嘀嗒地打在书上。记着语文老师曾经讲过悲剧就是将一些美好的事物用各种手段揉碎了给你看,如针扎心。

当然有些情节只有有过相同经历的人才能感触到其中的真情。有庆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却是那么的淳朴,日日不辍地喂羊,羊是他的孩子一般,自己无法吃饱却还要赶在吃饭的空当里在城里与茅草屋间奔波,当所有人的财产都要上交公社后,傻孩子有庆却还坚持着给那两只羊割草喂食,晚上临走前还得笨拙抱抱他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别人想着那羊只为了吃肉,而有庆在得知羊被宰后却还伤心痛苦,一个自己在跑步赢来糖果后在小石板上分来分去为了给自己那又聋又哑的姐姐虚弱温柔的娘分出一份,在被他爹嫌他鞋子烂的太快把他大打一顿后,自此便提着鞋子光脚上学,哪怕是踩在泥上、砾石上、雪上、都把鞋子揣在怀里,捧在手里,哪里是他故意将鞋子磨烂呢?日日三趟学校家里两头跑,十几里地啊!有庆死在了县里的医院,为的是给县长那半只脚已经跨入阴曹的女人献血,孩子们争先恐后想过节似的高兴,好像即将立上一件大功。那瘪头医生将一个运动会上甩大他四五岁的孩子几圈的五年级学生、一个天天家里学校两头跑就为给他的小羊羔割草的农民的儿子、一个有糖吃还划拉着给姐姐一份的弟弟生生地抽干了,看着嘴唇变白脸变青直到脑袋一歪栽倒在医院的献血室里,活着从未有什么美事,却也自足自乐地蹦跳着奔跑着,死了却只是一个人脸青着,细胳膊细腿地静静得躺在那个医院尽头不见日光漆黑的小房子里,一张破损的木板架在半米高的病床上,那里就是他最后的睡着的床。又硬又冷又短,实在是戳心窝子。

多读书,真的很好、很好。

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就算没有经受过什么苦难,可是相比起来,对于一些底层人民的心酸还是更加容易落泪。仿佛从别人的故事中看到了自己艰难苦痛的经历,也是从别人更加悲惨的命运中学会珍惜学会坚强。人尚且活着便有去努力去奋斗的本钱,打拼过了,尽全力去尝试过了,再不济还是回到农民而已。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活着读后感15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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