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朝花夕拾读后感1最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又多了一些认识。以前只要提到他的名字,就很让我头疼,更别提他写的文章了。总怕自己才疏学浅,是不能领略鲁迅的思想于万一的。读了这本书后,才改变了我这种固有的印象。
透过鲁迅的文字,我仿佛看到童年的鲁迅在百草园里玩耍,和人们一起去看迎神会……伟人小时候也并不表现的有多么突出啊。在这本书中,短短十篇散文,区区几万字,就能够把读者带入另一个意境,可见其笔法之高。但全文读来朴实的很,几乎没有什么修辞的使用。回味起来又感到如品一杯香茗,微苦微甜,文意隽永。鲁迅的字字句句,都有力透纸背之力,掷地有声。这也许就是他文章的一绝吧。
对鲁迅这个人,我不能妄加评论。众人对他的评价很高,有人认为他是民族英雄,有人说他是斗士。在文学史上,鲁迅的出现在广义上分开了新旧文学。虽听了很多他的生平事迹介绍,人们对他的评价,但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很难体味鲁迅先生的思想所在。
《狗猫鼠》是全书开篇的第一篇,虽然名为狗、猫、鼠,但我看到的大部分是论猫与鼠之间的关系。鲁迅又讲了他为何而仇猫,原来是猫吃了他的“隐鼠”。看到一半时,我感到这篇文章带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当然不只是论真实意义上的狗、猫、鼠那么简单,这三者都代表着社会中的不同群体,猫欺压鼠,本来猫吃老鼠是天经地义的事,可鲁迅却偏偏爱鼠恨猫。鼠相对于猫而言是弱小的,鲁迅爱护它们,这也许是鲁迅对劳苦民众爱的一种变相双关写法吧。
《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是鲁迅对封建礼教制度的痛击和批判。文中对于古时的孝道进行了质疑,尤其是“老菜娱乐”和“郭写埋儿”两条,实在是不合情理。对于孝道那些文化,现在早已所剩无几,今天看后并不感到什么,反而还有几分惊讶。但那个年代的人,鲁迅的文字无疑都会对他们的思想造成极大的冲击。那个年代,这些新思想是在对千百年来封建礼教发出挑战。想到此,我又不得不对鲁迅这个斗士的胆识和见识由衷的赞叹。如今,那些腐朽的东西已在鲁迅这代人的努力下倒下了,今天的形势是中国传统的孝道濒临失传,这是万万不可的。《孝经》《弟子规》这些经典的读本少有人重视。我认为,中国传统的“孝”的精神是永世不变的,是代代人都应有的。我们摒弃那些陈旧的,但依然要留下“孝”的精华。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是这本书中的经典名篇。为何能成为“经典名篇”呢?必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其写作手法,艺术特色;二是其所传递的思想所在。
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是在说鲁迅童年的快乐时光,在百草园的鲁迅确实很快乐,有满园的植物,什么皂荚树、桑葚、何首乌、木莲藤……又有各种小昆虫,叫天子在屋旁歌唱,沉浸在那些传说与故事中的鲁迅感到很是快乐。但有人硬把童年的鲁迅从梦中拉了出来,送进了“三味书屋”,情况发生了180度转变,鲁迅借此表示对打压儿童天性的教育方式的不满。
看了这篇文章,令我有所触动。原来近百年前鲁迅先生也有这样的想法。虽然现在的我们生活条件有极大改善,生活水平有极大提高,但教育方式的本质没有多少差别,要求有所改变的呼声一直都有,但何其容易!我看没有几十年没戏。人的本性就是应该亲近自然的。《菜根谭》讲:“徜徉于山林泉石之间,而尘心渐息,夷犹于诗书图画之内,而俗气潜消。故君子虽不玩物丧志,亦常借境凋心。”鲁迅小时候还有一个百草园,而我们则什么都没有,这也完全没有办法,到底到何处去寻找那心中的百草园呢?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也是名篇,知名度不亚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可谓家喻户晓。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在日本留学学医,遇到恩师藤野严九郎,藤野先生不愧为一个好老师,在那个年代,能够对来自中国的鲁迅关怀有加,实为难得。在那封信中所写“你该怕吧”一句引起了鲁迅的民族危机感,而后来上课时鲁迅看到录像中的中国人被枪毙,而自己的同胞还在一旁高呼“万岁”,更加深了鲁迅的这种感觉,明白了中国人病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灵。从此弃医从文,开始写为所谓“正人君子”所深恶痛绝的文字。他有一个比喻,说当时的中国人都被关在一个大铁屋子中沉睡着,时间长了就会陆续死去。鲁迅就是要做那个唤醒者,让大家从这个铁屋子中冲出去。中国正是在那几代人的努力下崛起。鲁迅赞扬了他的恩师藤野先生,并深刻认识到思想上的顽疾比身体上的更为可怕。确实如此,当我们想让别人认同一件事,就要在心中去说服他,一个人的思想才是这个人存在的根本,即使肉体被毁灭了,精神仍会留存。
鲁迅在这本书中还写了他的好友——青年知识分子范爱农,但终没有太好的结果。还写了长妈妈,结果也同样如此,以及去看五昌会和一个带有人情味的鬼活无常等。
鲁迅是一个斗士,对一切黑暗腐朽的树木砍出一斧又一斧,不到倒下绝不停手。但不管我们后人对鲁迅先生的评价是如何的,鲁迅都已随着滚滚的历史之河离去了。我们要记住鲁迅,记住这个同黑暗抗争的斗士,这样他就会活在我们心中,永不会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一是了解了那个时代,二是学习书中的写作手法,三是要继承鲁迅的精神,不达目标永不放弃的精神。
无论怎样鲁迅已经过去,未来是属于我们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2读鲁讯先生的《朝花夕拾》,我领略到了大作家作品的真正风范。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仅是因它咬死了自己的隐鼠,这是鲁迅以孩童单纯的眼光来写的,是写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在开头,作者用婉转的语言讽刺了那些具有“媚态”的资产阶级文人和反动黑暗势力,但语言幽默,没有一点沉重的语气。比如“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不好惹”;“落水狗”~都是他所讽刺的人的话,而他却剪接用来讽刺对方,不仅添加了几分喜剧感,还更加深了讽刺的力度。“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这句话不但点名了自己“仇猫”的主题,还表达了自己对资产阶级文人的厌恶。在文中作者主要阐述了他仇猫及不喜欢猫的原因,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他是在说有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也是在侧面讽刺。鲁讯先生说“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 ……此处隐藏12980个字……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成语天真烂漫:天真烂漫[tiān zhēn làn màn],意指“天真烂漫”之“烂漫”,典源作“烂熳”。“烂熳”同“烂漫”。“天真烂漫”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语本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源]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据元·吴师道《吴礼部诗话》引)华骢料肥九分臕,童子身长五尺饶。青丝鞚短金勒紧,春风去去人马骁。莫作寻常厮养看,沙陀义儿皆好汉。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岂比五陵年少辈,胭脂坡下斗轻肥。四海风尘虽已息,人材自少当爱惜。如此小儿如此马,它日应须万人敌。老夫出无驴可骑,乃有此马骑此儿。呼儿回头为小驻,停鞭听我新吟诗。儿不回头马行疾,老夫对之空啧啧。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按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典故]“天真烂漫”典源作“天真烂熳”。龚开,江苏淮阴人,为南宋著名画家。他最喜爱画鬼怪和锺馗,风格奇特,但可惜存世的作品极少。〈高马小儿图〉为其画作之一,此画描绘了一名沙陀族少年与一匹骏马,画中并赋有一诗,述载此画作产生之背景。其中四句“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意思是说:画中骏马约才三岁,少年亦青涩未成年,他们的神态天真无邪,毫不矫饰,两者的组合惹人喜爱,似乎无论以什麽样光鲜整齐的衣着来装饰都将十分合适。後来“天真烂漫”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出现“天真烂漫”的书证如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长史即张长史,指的是盛唐时著名书法家张旭,他极好喝酒,酒後形骸放浪,意气洒脱,放荡不羁。而其字又如其人,挥洒之间,笔势奇特奔逸、连绵回绕,故有“草圣”之称。岳珂评张旭之所以能为“草圣”,乃因其性格率真,不为传统规矩所拘束,故能创造出新的风格。
成语无忧无虑:没有一点忧愁和顾虑。如:元·郑廷玉《忍字记》第二折:“我做了个草庵中无忧无虑的僧家。”又如:所以虽没有在家里自在,我也算是无忧无虑的过着了。——朱自清《笑的历史》
朝花夕拾读后感10东北农村有一种人群,人们都叫他们 “拉帮套”,就是一个女人两个丈夫,没有名头的那个就叫“拉帮套'.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而有的家的男人养家太艰难,有个人了帮着一起养家也就认了。
68年,我下乡在辽宁的庄河,一天中午我去河里洗衣服,看见一个农妇也在河里洗衣服。这个农妇大约40岁左右(农村的年龄不好说),看起来很利索,当时穿了一件兰思林斜襟衣服,黑裤子,头发整整齐齐,不似一般农村已婚妇女那么邋遢,干干净净 利利索索的。
我不认识她,也就彼此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她也是我们小队的,她的儿子我认识。
后来知道,她家就是有拉帮套的。人们在讲起这件事时,脸上很是不屑,看来虽说这样的事在当地不少,但还是被人们瞧不起。随着时间的加长,我慢慢知道了另一个版本的“拉帮套”。
事件还原当时20年前。
一直在盐场 干临时工的阿祥请假回家,是回来相亲的,当年24岁的他是个帅小伙,家里还不算太穷,而且他一直在外面打工挣工资(在当时可不是每个人有幸打工的),就是挑剔太大,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姑娘。家里很着急,这次又催着他回来相亲,对方的 父亲是公社干部,家境殷实,陪嫁丰厚,姑娘长得也很漂亮。那年姑娘22岁,也是挑剔太大,听说是X屯的阿祥就表示愿意。阿祥回家要过一条河,那正是夏季, 头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河水有些急。阿祥还没到河边,远远的看见河边一个身影在洗衣服,那身影穿了一件当时流行的红底白花短衫,墨绿色的裤子挽在膝盖上,露出白晃晃的小腿,她低着头,两条扎着红头绳的 辫子随着她搓衣服的动作一下一下的摆动着,似两只黑红的蝴蝶,翩翩起舞。她裸露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白玉般的圆润。就在阿祥踏入河水的时候,一声:“啊呀”,抬头一看,那小媳妇的衣服随河水飘然而去。阿祥想都没想,三步两步过去一把抓住衣服,就在递给那小媳妇的同时,两人四目一对,不禁一愣,一股异样的溪流涌上心头----- 一见钟情。
看打扮,女方已经结婚,回来才知道是杀猪匠李老二的媳妇。阿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五味俱全。李老二常年有病,但有手艺,家传的杀猪匠,他不干农活,农闲时给人煽猪,腊月就给人杀猪,所以家里还可以,猪下水什么的不断。女方家里很穷,也是看好李老二的手艺,二来李老二没父母,无牵挂,尽管女儿千万的不情愿,还是抗不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了。再后来,阿祥就找机会去见小媳妇,他拒绝了相亲,他的家人用尽了所有的招数-----软的,硬的----捆绑,打骂,好言好语-----阿祥铁了心,去当了“拉帮套”。
李老二认了。他知道他抗不过媳妇和阿祥,唯一的要求是第一个孩子必须是他的。阿祥答应了(现在回忆起来,那是怎样的感觉啊)。第一个是个女儿,李老二的,第二个是个儿子,阿祥的。李老二说,必须给他生个儿子,不然不许他俩在一起,第三个是儿子,李老二的。我下乡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20多年,在这期间,李老二当了甩手掌柜,什么也不管,有活干活,没活在家喝酒骂人,哪次还当着阿祥的面打媳妇,有一次阿祥实在忍不住,打了李老二,从此李老二老实多了,不打媳妇,但只要媳妇在阿祥那里,他就在这边喊叫,头疼了,喝水了,发烧了-----闹妖,这期间,阿祥的家人还在给阿祥相亲,每次都是在小媳妇的哭声中拉到了。阿祥也算尽心尽力,在李老二三间草屋旁又盖了三间草屋,和他们住对面屋,家里的一切都由阿祥操持,李老二说,媳妇是我的,管他怎么样。我下乡的第二年,阿祥的儿子当兵了,期间经常找我们给他儿子回信,写信,记得有一次媳妇(不能叫小媳妇了)让我给儿子回信,说让他说说三舅(阿祥), 别总和她打仗。说这话时,她的眼里含着泪水。我还记得好像儿子的来信中还提到了他的三舅(具体的我忘了)。也就是这几次,媳妇陆陆续续的把她和阿祥过程说给了我,说实在的,开始知道这回事时,我很瞧不起他们,现在真的很同情他们,也理解他们,李老二实在不配他媳妇。
日子就这样在酸甜苦辣中一点点的走过,阿祥一辈子“单身”,是一个“小三”,不过是男“小三”,一辈子。98年知青30年,我又去了哪里,看望了他们,此时的李老二早已作古,媳妇也瘫痪了。那天媳妇坐在炕上,腿上盖着小棉被,阿祥站在地上,一会端了一盆水让媳妇 洗脸,拿下脸盆又拿起梳子,让媳妇梳头,这年,他们在一起50多年了,阿祥的儿子和他们在一起,孙子老大了。我问阿祥,你喜欢她什么,心甘情愿的一辈子没名分的这样付出,阿祥说“漂亮,心眼好'. 又说,我不在乎,都知道 XX是我的儿子,姓什么不重要(那儿子一直跟李老二姓李),我说改过来呗。他说,没必要,谁也改变不了他是我儿子的事实。
哎,怎么说好那?怎么来评价他们那?